中国法院新闻讯(张新云 姜泓宇)近日,靖宇县花园口镇某村六十多岁的王某、张某老两口在拿到儿子给付的8600元赡养费和医疗费后,对靖宇县人民院执行法官连声称谢。
俗话说:百善孝为先。身为长子的王某却因埋怨父母偏向弟弟妹妹而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。2015年4月28日,经靖宇县法院调解,王某同意支付父母的医疗费5000元,并与弟弟妹妹分别每年给付父母赡养费3600元,同时王某的父母将承包的土地分配给三个孩子耕种。弟弟妹妹先后履行了义务后,王某对老人所谓的偏心仍旧耿耿于怀,并以此为由多次拖延支付赡养费或干脆拒绝赡养老人。今年2月1日,王某的父母向靖宇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。
考虑这是家庭内部纠纷,该院执行局法官希望能够守护这一家人的亲情,他们多次与王某沟通,希望他能够理解父母,自动履行赡养义务。不料王某态度强硬拒绝履行义务。在数次疏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,为加大执行力度,提高执行效率。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,就在法院准备司法拘留手续期间,王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交付了赡养费用,同时保证今后一定及时足额给付赡养费。当执行法官将赡养费交到王某父亲手中时,老人激动的握住法官的手,感谢法官成功为他执结了案件,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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